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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培养项目人选评选工作的通知

来源:机关党委   发布于:2024-06-21

各市、县(区)党委组织部(人才局、人才办)、宣传部、科协,区直各有关部门、人民团体、直属事业单位,宁东管委会,中央驻宁单位,各大中型企业,全区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,企业(园区)、高校科协:

  为持续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和“才聚宁夏1134行动”,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数量充足、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的高层次后备人才,根据《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》(宁党发〔2022〕6号)精神,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自治区科协、自治区党委人才办联合开展2024年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培养项目人选评选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评选名额

  2024年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培养项目选拔培养对象150名,其中,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人选30名,自然科学领域人选120名。

  二、选拔范围

  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、自然科学研究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、技术技能人才,侧重选拔在自治区重点产业、重点领域从事资本运作、财务管理、战略规划、市场营销、媒体传播、新闻出版、创意设计、文旅融合、文化艺术、国际传播、互联网宣传、数字文化、科技研究、产品开发、技术推广、医疗卫生、环境保护、实验检验、科技服务、科学普及的人才,以及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的优秀青年人才。

 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:

  1.入选自治区级同层次及以上人才培养项目人员,已获得自治区级同层次及以上表彰奖励人员;

  2.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、职业技能工作的人员;

  3.存在违纪违法、学术不端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已调查处理影响选拔的;

  4.其他影响选拔的情形。

  三、资格条件

  (一)基本条件

  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;品行端正,学风正派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;坚持弘扬科学家精神,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水准,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。

  2.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(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  3.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。

  4.县乡事业单位或重点产业企业的申报人员,业绩技能突出且具有培养潜力的,在学历、职称、职业技能资格等方面可适当放宽。

  (二)业绩条件(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)

  1.主持或参与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,主持或参与关键技术、工艺操作性难题攻关工作,为促进学科、产业发展或工程建设作出贡献;

  2.主持或参与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技术、新装备、新材料等技术改进或成果转化,取得自主知识产权,成果转化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;

  3.主持或参与地市级以上重大会议活动报道、著作刊物编辑出版、影视节目制作、创作演出展览、新媒体作品创作传播等,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;

  4.具有现代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,熟悉金融、法律、战略规划、资本运作、市场营销、人才资源、财务管理、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,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;

  5.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,从事疾病诊治、公共卫生、护理、医技等工作,技术水平较高,工作业绩明显;

  6.承担或参与基层农业农村、中小学校教育等工作,在教育实践探索、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作出一定成绩;

  7.在其他领域具有较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,并作出一定成绩。

  (三)申报单位条件

  1.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和文艺创作基础,相关领域学术技术水平或研究创作水准处于区内较高地位;

  2.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、科学普及或文艺创作的基础设施条件,能够保障申报人员开展创新创业创造创作。

  3.所在单位为企业的,须有稳定的科技研发或文艺创作投入,持续盈利和缴纳税费的能力。

  (四)导师条件。申报人员须选择1名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作为培养导师。

  四、选拔程序

  (一)组织推荐。采取单位推荐、行业协会(专业学会)推荐两种渠道,申报人员可任选其一进行申报。

  1.单位推荐。用人单位会议研究并内部公示后,市、县(区)人选按照属地原则和人选类别分别报送地级市党委宣传部或科协,地级市党委宣传部、科协会同市委人才办组织初审初评;区直单位人选按隶属关系报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初审初评;初审初评结果经地级市党委宣传部、科协、自治区行业管理部门党委(党组)研究后,在一定范围内公示,公示无异议的按人选类别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或自治区科协。区属文化企业人员报相应归口管理部门,其他区属企业人员报自治区国资委。区属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,中央驻宁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人选,经本单位党委(党组)会议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,直接报送至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自治区科协。新闻出版、文化经营管理和文化科技领域报送至自治区党委宣传部,互联网宣传领域报送至自治区党委网信办,文化和旅游厅厅属系统单位文化艺术领域以及文博、考古、群众文化、非遗、旅游等专业领域报送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,广电传媒领域(含网络视听)报送至自治区广播电视局,文化艺术领域(文学、戏剧、音乐、舞蹈、美术、摄影、书法、民间文艺、曲艺杂技、电影电视、文艺评论)报送至自治区文联,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报送至自治区社科联。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,五个地级市、区直有关部门(单位)各推荐人选不超过5名(县乡以下基层人选不得少于推荐人数的20%)。自然科学领域,五个地级市各推荐人选不超过20名(县乡以下基层人选不得少于推荐人数的20%),自治区工业信息化厅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、自治区国资委、宁夏大学、宁夏医科大学、北方民族大学、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推荐人选不超过20名,其他区直有关部门(单位)、中央驻宁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0名。

  2.行业协会(专业学会)推荐。自治区级行业协会(专业学会)在本行业、本专业领域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,经协会(学会)理事会研究后,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,公示无异议的,按人选类别报送自治区科协、文联、社科联。每个协会(学会)推荐人选不超过5名;企业(园区)、高校科协推荐人选不超过5名。

  (二)复审复评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自治区科协组织有关专家分别对推荐人选进行复审复评,依据专家评审情况,商自治区党委人才办确定建议人选。

  (三)组织考察。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自治区科协负责组织实施,采取委托考察和实地考察两种方式进行,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、工作实绩、职业道德、廉洁自律等情况,同时征求推荐人选同级纪检监察、公安等部门的意见。

  (四)公示审定。建议人选经相关会议研究后,向社会公示。公示期间,收到信访举报的,由推荐部门(单位)负责调查核实,并提出明确推荐意见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自治区科协分别会同自治区党委人才办发文公布,确定培养人选。

  以上环节中公示期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
  五、报送材料要求

  (一)书面报告。各推荐渠道报送的推荐人选书面报告,除具体阐明推荐人选基本情况、推荐工作程序、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外,须附研究人选会议纪要等材料。

  (二)其他资料。申报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托举人才项目的,向用人单位、行业协会(专业学会)提交A4纸双面打印的申报表和佐证材料1份,佐证材料包括:目录、学历、专业技术职称的证书及任职证明复印件;列举的所有科研(创作)项目、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;表彰奖励证书的复印件;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、目录复印件、论文(文章)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、目录复印件;参加学术会议、报告论坛、展览展演、赛事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。申报自然科学托举人才项目的,向用人单位、行业协会(专业学会)提交《自治区青年科技托举人才项目人选申报表》一式3份、《自治区青年科技托举人才项目人选基本情况表》1份,《自治区青年科技托举人才项目人选业绩成果一览表》一式3份,佐证材料1套。申报人员提供佐证资料要与《申报表》《基本情况表》《业绩成果一览表》内容相对应。佐证资料只提供复印件,经用人单位审核、加盖单位印章,以图书样式统一装订。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托举人选样表从宁夏文明网(网址:http://nx.wenming.cn/)中下载;自然科学托举人选样表在宁夏科协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nxdzkj.org.cn/)“通知公告”栏下载。

  (三)资料报送时限。各推荐渠道于7月31日前将推荐人选书面报告、《基本情况表》《业绩成果一览表》和佐证材料分别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自治区科协,逾期不再受理,谢绝候选对象个人报送材料。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托举人选电子资料(不含佐证资料)发至nxxcbgbc@163.com,自然科学托举人选电子资料(不含佐证资料)发至nxkxzzb@163.com。

  六、工作要求

  (一)加大宣传力度。各地各部门要善于发现人才,尽可能将在相关专业领域内做出优异成绩、发挥骨干作用的青年人才纳入视野,注重选拔科研、生产等一线人才。要广泛发动和鼓励本地区本领域优秀人才积极申报,对重点产业、重点企业、人才密集单位要定点宣传,对县乡和非公领域企事业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。

  (二)完善评价机制。各推荐单位要运用专家评议、用人单位评议等方式,建立导向明确、精准科学、规范有序的评价机制。要坚持德才兼备,以创新价值、能力、贡献为评价导向,破除“唯论文、唯职称、唯学历、唯奖项”等现象。要突出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、重点产业、重点学科,提高选拔结果的准确性、公正性和公信度。

  (三)加强审查把关。申报人员对所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,各申报单位、推荐单位要对照选拔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,加强对申报信息的审核,特别是对教育经历、工作经历,加入党派情况、重要学术和科技成果等进行严格核对,确保信息真实、表述准确。公示期间,接到信访举报的要尽快调查核实。对违规违纪、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,取消申报资格,五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人才项目。对于组织不力、把关不严、审核不到位的推荐单位,根据情节轻重,予以通报批评、暂停推荐资格等处理。

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
  (一)自然科学领域青年托举项目

  自治区科协组织部杨程平  0951-5085130  17795137951

  (二)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青年托举项目

 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  贺雨乐 0951-6669524

 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机关党委(人事处) 韦鹏 0951-6668980

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张天文0951-6727396

 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 李阳 0951-5117179

  自治区文联人事部  李咏梅  0951-5166126

  自治区社科联学会管理处 晏青 0951-5559124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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